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援助流程
资助方式:
1、栋梁工程奖学金
特等奖学金:5000元/年; 一等奖学金:4000元/年;
二等奖学金:3000元/年; 三等奖学金:2000元/年。
2、栋梁工程无息助学贷款(借款)
根据捐赠人的要求,将其捐赠的资金无息贷款给申请人,要求申请人在完成相关学业后走上工作岗位的3至5年内还本,继续用于其他待援学生,助其完成学业。
3、栋梁工程勤工俭学岗位
由栋梁工程组织、发动爱心企业,专门提供可资受援对象利用课余时间和假期进行工作获得相应报酬的勤工助学岗位。
4、栋梁之星奖学金
针对“栋梁工程奖学金”及“无息助学贷(借)款”获得者在大学里的学习和生活表现等综合情况,每年度评选一次最具培养价值、并可望向国家高级人才转化的“栋梁之星”,并专项设立“栋梁之星”奖学金。“栋梁之星”奖学金每年3000--5000元。
援助实施程序:
一、签定受赠(转赠)协议
审批通过的“栋梁工程奖学金”获得者与栋梁工程签定“栋梁工程受赠(转赠)协议”。其程序为:
1、确认双方是在平等、自愿、公正的条件下签定协议。
2、乙方在签定“栋梁工程受赠(转赠)协议”前必须认真阅读协议内容,在完全同意协议条款之后签字。
3、甲方由栋梁工程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4、双方签字盖章之后,协议具有法律效力。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另一份由栋梁工程财务部门存档。
5、乙方应将协议复印件交所在院校的“栋梁工程高校联络处”(或学生工作处)备案,以备学校随时掌握学生获奖情况,进行奖学金的发放及后期跟踪管理。
二、奖学金划拨发放程序
协议签定后,受益人向栋梁工程提供学校财务处负责人姓名、联系方式、开户名、开户行、帐号等,或提供受益人银行信用卡号。
1、通过高校发放
(1)“栋梁工程奖学金”划拨到学校财务处(计财处)的同时,栋梁工程办公室发函或电话通知栋梁工程高校联络处(或学生工作处)。
(2)学校财务处收到款后,由栋梁工程高校联络处(或学生工作处)填写领取通知单,通知获奖学生所在院系,凭通知单统一到学校财务处(计财处)领取奖学金。
(3)院系按通知单的要求发放“栋梁工程奖学金”,学生签字领取。
(4)学生领取奖学金的签单返至“栋梁工程高校联络处”或学生处存档以备栋梁工程统计、抽查。
2、通过学生银行帐号直接划拨给学生。
3、直接支付现金,需要受援学生家长或者其他监护人到场。
三、栋梁工程无息助学贷款
1、申报、选拔程序:(与前申报受援程序同)
2、栋梁工程与受益人双方签定“栋梁工程无息贷款(借款)协议”,其程序与“栋梁工程受赠(转赠)协议”同。
3、贷款(借款)人在大学毕业后必须及时向栋梁工程通报去向和就业情况;
4、贷(借)款人按照协议规定,在毕业后分期归还贷款(借款)本金。
5、“栋梁工程无息助学贷款(借款)”划拨程序与“栋梁工程奖学金”划拨程序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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